清建协字﹝2023﹞11号: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清远市建筑业企业 “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5:57:29 来源:本站 浏览量:692

各会员企业:

为提高工程建设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表彰在项目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我协会决定在全市行业内组织评选2023年度清远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由会员企业按条件向清远市建筑业协会推荐,填报《清远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表中主要业绩一栏应如实填报,并附事迹材料。

2、清远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理,提出市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名单,提请表彰审核小组评议审核。

3、根据表彰审核小组的审核评议结果,在清远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备案,并在市协会官网公布获奖人员名单,由清远市建筑业协会向获奖者颁发市优秀项目经理荣誉证书。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2、申报人要求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临时建造师证,担任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职务三年以上,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并在工程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现场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积极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BIM技术、绿色与装配式建造技术和智慧建造技术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项目经理所担任的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好,没有发生一般等级以上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其中1项),获奖时间应为20201月1日至受理申报截止日符合此条件的项目经理,会员企业推荐人员名额不限(如项目经理所担任的工程未获得任何市级以上奖项,需企业所在地(或诚信登记地)住建局质监部门或安监部门推荐,每个会员企业只能推荐1名)

2项目经理所担任的工程项目,被市级以上住建部门或协会作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新技术运用等观摩推广项目(需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质监或安监部门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的资料

1、《清远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担任项目经理的聘任书以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代表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复印件1份);

4、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复印件1份);

5、项目经理工作照1张、代表工程照片3张(彩色打印注明工程名称);

6、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2-5材料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申报的资料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申报人员的资料放在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同时提供文档格式和盖章扫描件,同一个单位可将所有申报人员的资料保存到同一个U盘。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

1、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2月145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市优秀项目经理表彰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获得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二年内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取消其清远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我协会择优推荐荣获市年度优秀项目经理参加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建造师的评选。

 

  人:黄雁飞、徐柳茵  

联系电话:0763-3152292                             

联系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建北大厦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203

 

附件:清远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doc


 

 

 

清远市建筑业协会

2023214